新安热线摘  据合肥日报报道,在昨天下午召开的2013年度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 15位义务监督员拿到了自己的聘书,他们将对全市各个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在会上,各县市区教育局“一把手”还签订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合肥市继续强化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2年,市教育局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教育收费问题43起,查实3起。长丰县教育收费投诉在省市两级均为零投诉。据悉,全年投诉教育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4起;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收费5起;三是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一教一辅”评议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16起;四是学校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收费12起;五是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3起;六是学校收取服装费、饮水费和其他生活费3起。


  2012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教育收费问题,坚持季度通报制度,对学校违规乱收费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其中3名校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名校长被通报批评,清退违规收费12万元。市教育局对群众投诉较多、问题集中的学校进行重点核查,约谈了主管部门负责人,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昨天,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15名关心教育事业发展的义务监督员,“监督员们可以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接触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行为现状,监督中小学贯彻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及时向市教育局反映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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