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今年,我省将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等5市试点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同时在11个县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已完成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标,铜陵市、六安市及11个县的招标工作即将启动。2015年,我省将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所有参保(合)群众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都将拥有大病保险。
据省医改办有关人员介绍,大病保险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新尝试,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我省实施的大病保险与此前一些地区实行的按病种“大病保险”、医保二次补偿等政策相比,有三个明显区别:实行按费用的大病保险,实现保障全覆盖。群众不分患病病种,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杜绝了“漏保”问题,扩大了群众受益面,体现了制度公平性,更好地解决了大病群众医疗负担过重的问题。实行费用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则报销比例越高,个人自付越少。
2013年,试点地区最低分段报销比例为30%~40%,最高分段报销比例将达到80%,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能够达到50%。从试点地区的总体水平看,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还将补偿大病群众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的一半,少数重特大疾病患者报销比例更高。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覆盖全国的网络资源,努力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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