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要不要手机?便宜卖了。”相信大多数人都有碰到过在路边向自己推销手机的人,很多人都摆摆手,转身离去。但也有人经不住诱惑购买了手机,谁知买到手的却是儿童玩具手机。
家住合肥的王某正是上了这样的当,又气又恼的他心想着回家没办法向家里人交代,此刻看见别人手上正把玩着iphone4S手机,遂产生了抢走后占为己有的念头。
2012年6月24日18时30分许,王某在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步行街“依立腾服装店”附近,见被害人徐某在街上步行时边走边玩着手机,便上前对徐某假称东西掉了,后趁徐某低头查看时不备,将徐某手中的一部苹果iphone4S手机(价值4720元)抢走,沿步行街向西逃窜,后躲入附近北油坊巷一公共厕所内。
公安民警接警赶至,将从厕所里出来的王某抓获归案,当场从其身上搜缴被抢手机。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47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依法惩处。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赃物已被追回,并积极预交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一审当庭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