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只有初中文化的湖北麻城人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安徽省合肥市,全心投入到能挣大钱的“连锁经营”传销组织中。经过2年的运作,徐某以合肥庐阳区金都华庭小区、瑶海区经安小区为大本营,发展下线38人,牟利超过200万,直至案发被抓。2月20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2010年10月,被告人徐某通过徐颜(另案处理)介绍来到合肥市,在本市庐阳区金都华庭小区、瑶海区静安小区等地参加名为“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
据被告人徐某在庭审中交代,该传销组织以虚拟的份额作为“股份”供参加人员购买,第一股为3800元,以后每股以3300元计,一人最多可购买21股计69800元。
“连锁经营”按参加人购买股份多少分为五个等级:业务员(1-2份)、组长(3-9份)、主任(10-64份)、经理(65-599份)、老总(600份以上)。
每一加入人员最多可发展3名直接下线,通过其不断发展人员及自己所处的级别按不同比例提成,牟取利益,以此建立起 “五级三晋制”的上下级网络关系。
徐某在合肥市从事“连锁经营”传销活动期间,先后发展并管理耿松、杨里、徐封三人为其直接下线,耿松、杨里及其各自发展的下线人员又按照“连锁经营规则”发展其亲属、朋友韩磊、秦宇、韩雷等多人参加该传销组织,共计达到38人7个层级,徐某因此在该传销组织中升到“老总”级别。按照股份计算,徐某靠发展下线牟利超过200万。
2012年6月27日16时许,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侦查人员在本市瑶海区卡地亚咖啡厅将正在同其他传销组织成员聚会的被告人徐某抓获。
在庭审中,徐某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其仅承认从“连锁经营”组织中获利10万元,并请求法庭能从轻判处自己。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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