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本月底,合肥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将正式启动。这也是继2008年的“破冰之举”及2010年的“依法转任”后的第三次,符合条件的市直机关公务员都必须参加跨部门转任。
据了解,合肥市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出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全市82个市直部门的1632名公务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2009年,合肥市正式出台《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明确规定市直机关公务员将依法转任。 2010年,“交流轮岗”转为“依法转任”。根据《转任办法》,公务员跨部门转任、系统内转任每两年集中实施一次。本次公务员转任交流原计划在2012年底举行,考虑到市“两会”等因素,时间稍稍推迟至2月底前正式启动。
据介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层级领导职务满8年,或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0年,都应当进行跨部门转任。科级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同一部门工作满12年的,应当进行跨部门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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