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证明,便签像我们局的,公章看上去也是真的,但是上面表述的内容绝对不是我们局出的。”面对记者提问,三河分局一胡姓局长表示,这份证明代表不了他们分局的观点,这有可能是个人利用职务之便所为。
记者了解到,在就任肥西县房管局产权监理处主任前,李光东曾在三河分局局长岗位上工作多年。
随后,这位胡姓局长登陆了房管局的房产档案管理系统,查看4处房产的所有人。在一番电脑操作后,胡姓局长告诉记者,“这4套房产原来的所有人是李光玉(李光东之弟),但是这些房产在2008年已经过户了,所有人已不再是李光玉了。”
既然房产已经过户,李光东为什么还持有房产证?胡姓局长称,“按照规定,房产过户时,房管局要收回原来的房产证。但是这4处房产的房产证没有收回,我也搞不清是什么原因。”
房管局回应——
办公室主任称当事人已被停职 局长则称“在请病假”
身为政府工作人员,李光东借款346万元用来做什么?是不是赵女士所说的用来圈地?为了了解详细情况,记者赶到肥西县房地产管理局,但并未找到李光东。
记者随后来到该局办公室,办公室李姓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李光东因借贷产生纠纷,已被停职,“这是11月16日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记者请求李主任出具停职公文,遭对方拒绝,并只愿让记者在他的一个会议记录本上看停职决定。记者看到,其内容与陈述内容基本一致。对于李光东本人与赵女士的借贷纠纷一事,李主任称他也了解此事,但不便说太多。
记者又来到了4楼的局长办公室。当记者表明来意后,局长称“李光东请病假了。”记者向局长转述了从办公室李主任处得到的信息,局长面露怒色道,“哪来的停职?他在请病假!”
当问及对于李光东出现的经济纠纷,局里将如何处理,局长却说,“不存在什么处理!我们又不是公务员,我们只是事业编制,他借钱不还是他个人的事,跟单位工作又没有关系,我们更不可能停他的职。”
证明材料的公章是真是假?该材料又是如何出具的?房子过户了房产证为何还在?房产局在房产过户交易中还存有哪些监管漏洞?一系列谜团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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