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年仅46岁的长丰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陈浩的生命终结在2013年1月19日下午3点50分,家人、同事甚至是领导都说他是累死的,而多位执行案件当事人则用“长丰的良心法官”来形容这位面容消瘦、性格温和的基层普通执行庭法官。
近日,小编走访了陈浩生前的同事、领导、家人和经办案件当事人,了解一位良心法官的真实故事。
一份失去主人公的立功申请书
在长丰县法院副院长杨道传的办公桌上,有一份个人三等功立功申请书副本,它的主人公就是1966年出生的陈浩,资料显示,1985年10月份年仅19岁的他通过招干考试,进入长丰县法院工作,最开始在法警大队工作,2002年元月份因工作需要进入原先的杨公法院任法官,2004年8月份被调回长丰县法院执行庭工作,2012年8月份被任命为执行庭副庭长。
长丰县法院副院长杨道传用“多次获得县法院和合肥市中院的表彰、多年连续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总结了陈浩27年来在法院系统的工作业绩,原本在这些官方的称赞中或许能加上一条“在2013年年初荣立个人三等功”,但作为主人公的陈浩已经彻底不能亲自拿回立功证书,告慰因工作忙碌而疏于照顾的妻子和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了,因为他已经撒手人寰,成为长丰县法院历史的一部分,也成为优秀基层执行法官的典型代表。
2013年元月4日凌晨4点多,已经连续加班两天的陈浩躺在床上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腿失去了知觉,随即出现休克昏厥,细心的妻子刘琼及时发现了他的异常,因为早在2006年陈浩已经接受过一次心脏搭桥手术,家人十分关注他的身体情况。
果不其然,在被送往长丰县医院以后,医生诊断陈浩为脑梗塞,需要转院治疗,遂被送往安徽省立医院进行抢救。
元月5日上午,陈浩的病情稍稍有了好转,躺在病床上的他立即向家人要来手机,给下属打电话交代两起急需办理的案件。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2006年,当年陈浩因为过度劳累,突发心肌梗塞,在合肥105医院接受了心脏搭桥手术。住院期间的他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手中的执行案件,曾多次在病床上拨打电话联系当事人。
刘朝富就是在那时候认识陈浩法官的。原来在2006年年初,他的一位侄子因被人骗婚,损失了几万元钱,官司打赢以后,败诉方却耍起了拒不支付赔偿的老把戏,最终这起执行案件交到了陈浩法官手上。
“当时他的身体就不怎么好了,但对我们一直很有耐心,在生病住院期间还打电话给我,让我们不要着急,说只要是他接的案子,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结果。”2013年1月25日上午,在听闻小编来到长丰法院以后,刘朝富专门赶到法院要来说一说他对陈法官的感激之情。
妻子含泪回忆去世前最后时光
在长丰县水家湖镇的一栋三层居民楼里,小编见到了陈浩法官的爱人刘琼。她是长丰县一家技校的会计,自1989年11月与陈法官结婚以后,就默默扮演起照顾家庭,支持丈夫一心扑法院工作的贤妻良母角色。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