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从2008年始,巢湖市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攀升趋势。1月22日,记者从巢湖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08年以来,经该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多达39件,涉案人员达56人。
该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说,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急剧增长,且比例有逐年增加趋势,特别是涉农职务犯罪,尤为严重。由于对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涉农资金等使用管理不善,导致基层干部职务犯罪。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列举其中几例典型案例。
刘某某,居巢区天河街道原某村委会村民组组长。2008年初,因“碧桂园”滨湖新区建设项目征用居巢区天河街道原某村委会所属部分土地,刘某某在处理土地附属物赔偿问题上,与人合谋,采取多报土地面积及附属物的手段,套取公款125090元,与人私分,自己分得“红利”2万元。2009年8月,经群众举报,刘某某等4人涉嫌贪污立案查处。后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2009年下半年,苏湾镇遭遇风灾,经镇政府和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核定,苏湾镇某村委会受灾面积为1120亩,在上报受灾面积时,该村委会书记、副书记、会计3人商量将其中的400亩风灾保险赔偿款单独拿出来准备用于村集体事业,并将赔偿款打到书记的堂兄弟等7人户头上。2010年5月,苏湾镇财政所将风灾保险赔偿款发放给受灾农户,5月18日书记、副书记、会计将打在书记堂兄弟等7人户头上的21600元风灾保险赔偿款取出,并将此款私分。这3人已被法院判刑。
2011年10月,原居巢区中垾镇某村委会会计孔某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偿款以及巢湖清淤治理工程款31080元。已被法院判决。
据介绍,为了防止基层职务犯罪“升温”,近日,巢湖检察院在全市槐林、散兵、柘皋、夏阁等12个乡镇中开展预防基层职务犯罪巡回法制讲座,为基层干部打“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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