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轿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有经营性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等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规定

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不再符合廉租房承租条件的,配租家庭应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腾退所承租的廉租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经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同意,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型同区域市场租金计租。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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