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男子因停车引纠纷后被人用铁棍打死,这是发生于去年7月的"合肥菲比酒吧命案",今天上午合肥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两被告人,吴某,1991年出生。而陈某,则1988年出生。


  据检方指控,2012年7月13日1时许,被告人吴某和陈某驾车与他人到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的一家老火锅店准备在此用餐,吴某因停车问题与被害人王某在火锅店门口发生言语冲突,被他人劝离现场。后吴某为泄愤,与陈某又乘出租车返回宁国路,在菲比酒吧对面寻得被害人王某。吴某持随身携带的甩棍猛击王某头部数下,陈某对被害人拳打脚踢,至被害人受伤倒地,吴某又持甩棍击打王某背部和腿部,后逃离现场。被害人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因头部被钝器打击导致网膜下腔出血,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当日下午,被告人吴某和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吴某。陈某因琐事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系共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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