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今年起,我省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全面下放。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贾宝明介绍,降低登记门槛的同时,民政部门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非公募基金会运行的监管,确保民间公益力量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不断发展壮大。


  “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在市级民政主管部门就可进行,无需再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两种。近年来,民间色彩更浓厚的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成为支撑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但登记门槛较高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因素。“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必须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9年,我省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社会组织发展“松绑解套”,明确试验区内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非公募基金会申请登记。2011年,这一措施扩展到皖江示范区。“改革效应已初步显现,去年全省登记成立非公募基金会10家,数量超过前几年之和,其中在市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有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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