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已将承包费用交给了村委会,为何村民不找村委会要钱呢?村民们表示,他们不知道怎么找村里要钱,只知道找陈军讨说法。


  记者随后来到罗塘乡了解情况。该乡政法委仇书记介绍,陈军与梅元村委会2012年5月份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新的承包合同法,承包土地需要村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通过才有效。”仇书记说,现在是村里的村民不愿意再将土地承包给陈军了,所以才与他发生了纠纷。


  “为什么从2002年到2012年这十年里村民都没有与陈军发生矛盾,而从新的村班子上任之后,村民就与陈军发生纠纷了呢?”对于这个问题,仇书记解释说,是由于村民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分配费用。“上一届村委会没有将这部分钱给村民,一些村干部已经受了处分。”


  仇书记说,现在正在协调村民和陈军之间的纠纷,“1月10日的事情,是因为陈军与村里有个口头协议,涉及承包费用26万元以外的费用,有几万元钱,陈军没有付清,所以发生了纠纷。”


  律师


  双方合同是有效的


  针对2012年陈军与梅元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无效的说法,陈军的律师——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李智贤表示,根据该合同第九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系代表全体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确保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陈军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即使无效也是法院判决之后才能认定。


  “陈军跟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即使合同有问题,村民们利益受损应该去找发包人——村委会,而陈军作为承包人也是受害者。2002年签订的合同是公证有效的,合同期限没有到期,就签订了第二份合同,是否应该追究村委会的责任呢?”


  看着已经被破坏的麦苗,陈军很心疼,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500亩麦苗的损失,陈军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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