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租房交税未实施(资料图)
新安热线摘 日前,租房交税的新闻在网上掀起一股争议潮,而有报道称合肥也正在修订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对此,众多合肥租房网友表示,此举会迫使房东抬高房租,变相地将租赁税转嫁到房客身上,并戏称租不起时代即将到来。
合肥租房交税尚未实施
根据《关于实行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税率的请示》(合政[2009])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10%;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5%。并且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一定时间内,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营业税。
但对此规定,小编在走访中了解到,众多房主表示并不知情,也不愿意去备案,自称是房东的网友“在水一方”说道:房子是我个人的合法所得,正当出租为何要交税?
日前,小编从相关部门获悉,《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初步拟定,将征求意见。其中,对房屋租赁备案制将有新的规定,要求房东在和房客签订租赁合同后10天内要备案,并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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