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被誉为“教育的基石”。
2010年底,合肥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市。一年多来,合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成本分担机制改革,有效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的突出问题。在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方面,合肥走出了一条学前教育发展的新路子。
投入5亿多元缓解入园难
足够的资金投入和经费保障,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动力。
据悉,在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市财政设立500万元专款用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上,2011年扩大至2000万元,县、区财政用于投入学前教育资金达1.6亿元(含幼儿园建设资金1.06亿元)。2012年市财政增加至5000万元,县、区财政用于投入学前教育资金达2.75亿元(含幼儿园建设资金1.8亿元),总计5.05亿元。
2009年,市政府拿出30万元用于制定全市学前教育专项布点规划,并将学前教育纳入小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2011年,我市又制定、公布了市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我市还制定、公布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五年发展规划。据统计,2011~2012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共116所,新办民办园141所,新设农村附属园11个,共增加学位50850个,有效缓解了“入园难”。
创新建立多元化办园格局
今年秋季,全市第一家公建民营幼儿园——合肥经开区祥园幼儿园开园,这标志着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公建园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了多元化的办园格局,增强了办园活力。
据悉,合肥一改以往小区配套园的建设思路,改为区域配套建园,即城区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由区政府负总责,新建幼儿园由市国土部门按划拨方式供地,各区政府为建设主体。其次是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建园,由开发企业建成后作为公共资源移交给政府。“城区配套园由教育部门举办成公办园,对于小区配套园,通过公开竞争引入社会资源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按照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力量、保教水平等因素,分为A、B、C三类,并分类确立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最高限价。“政府通过对其给予财政补贴,使收费较高的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标准,满足了广大民众对低收费、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需求。”
同时合肥还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鼓励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据统计, 2011~2012年市、区两级财政共支付补贴资金2093.84万元。
公平弱势群体入园有保障
2011年我市启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出台《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资助范围包括市区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烈士子女和因重大疾病或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等5类,资助标准为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资助,同时区财政配套800元。目前,受资助幼儿达到980人次,市、区财政共发放补贴资金140万元。
此外,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难”问题,我市一直坚持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享受同城幼儿待遇,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享受同等奖补政策”内容,纳入到《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中,同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可享受市财政“对低保家庭、孤、残儿童进入公、民办园就读,凭相关证件给予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资助”的政策,2012年,我市共有6733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普惠性幼儿园,并享受政府补贴。
“我市还在全国首创,为在园幼儿购买园方责任险,此项保险涵盖全市范围所有公(民)办幼儿园。此举不仅仅大大转嫁了幼儿园办学的风险,还鞭策那些无证幼儿园规范办学。”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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