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国家8部门联合编制的《控烟规划》日前出炉,因首提三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而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合肥市早在16年前就出台相关规定,但效果不佳。


  【探访】市场车站吸烟者多


  禁烟标志在不少公共场所都有,但仍有少数市民对于这个标志视若无睹。昨天中午,火车西站保洁员邢志林说,很多吸烟者不听劝阻,还有人骂她“多管闲事”。


  从去年6月开始,城隍庙市场就开始在经营场所内全面禁烟,还开辟了8个露天吸烟区。记者在城隍庙里转了一圈,发现仍有少数市民在市场内吸烟。相对而言,医院和政府服务大厅吸烟者较少。


  【解析】地大难管罚无标准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已过去16年。根据规定,市、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管单位,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主管单位禁烟工作未做好的,由卫生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处罚。


  合肥市的实际情况是,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和督查主要是由爱卫委和疾控中心负责,但由于公共场所覆盖面太大,仅靠这两个部门执法根本无法到位,“管家”名不符实。规定中明确主管单位应责令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责令离开该场所,于是公共场所禁烟就只能靠主管单位的积极性和市民个人的素质。处罚同样尴尬,依据不足,标准也不明确。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虽于去年5月1日实施,但第二十三条规定已不是关于处罚的内容了。


  【建议】市民希望控烟立法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1996年实施的“禁烟令”目前并未废止,修订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尚未列入立法计划。日前,合肥市法制办征集市2013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有市民建议禁烟立法,相关建议已转达给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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