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从河南少林寺习武2年之后,合肥肥东人王大发(化名)的经历可谓“多姿多彩”。游手好闲的他先后做过武校教官、开过赌场,还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最终在2010年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刑事判决书。


  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已经被法律惩戒的王大发,会变本加厉地沦落成在瑶海区中州家具城后巷里抢劫杀人的“歹徒”。2012年12月28日上午,因为涉嫌抢劫罪,王大发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武术教官深夜抢劫路人


  王大发,33岁,肥东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97年在河南少林寺学习武术2年,2001年开始做武术教官,后来因为不赚钱,辞职后开始做点小生意,最近半年又迷上了赌博,生意也不做 了,整天泡在赌博机上。


  其实早在2010年2月份,王大发就曾因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2年7月8日凌晨,王大发玩赌博机输掉了几百块钱。身上钱输完之后,王大发便来到了瑶海区中州家具城北面一条巷子。见到乔某从出租车下来时,步伐紊乱,还挎了个小包。口袋空空的王大发判断乔某肯定喝了不少酒,心生歹意,打算抢下喝醉了的乔某身上的挎包。


  仗着自己有几分武术功底,王大发遂悄悄的跟在乔某后面,为了防止被害人乔某反抗,便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打开拿在右手。王大发抢包时,乔某因正在打电话,反抗时手机掉到地上,乔某右胳膊肘也被割伤,案发后乔某追了王大发一会,没有追上往回走时终不支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庭上,王大发称自己并不是蓄意想要伤人,只是在拉拽过程的中,自己拿水果刀试图割断包带时,无意中刺伤了乔某的胳膊。不过,无论王大发怎样解释,被害人乔某因动脉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已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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