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两同胞兄弟,因争夺母亲去世后遗留的一祖传腊酒坛产生罅隙,竟发展到两家混战,结果导致一人受伤。双方为赔偿事宜纠纷再起,两家又对簿公堂。近日,合肥庐江法院审理了这起令人惋惜的纠纷案。
纠纷起于腊酒坛
家住庐江县郭河镇农村的汪老太生有两个儿子——罗大、罗二,两兄弟毗邻而居。汪老太生前随罗二生活,由罗二夫妇料理其日常生活起居。2011年年底,汪老太去世,罗家兄弟料理完汪老太后事后,罗二在整理母亲的遗物时,发现汪老太保留的一祖传腊酒坛不见了踪影,便向罗大查问,罗大承认是自己老婆拿走了。罗二对嫂子擅自取走母亲遗物很生气,且母亲生前曾表示将该祖传腊酒坛赠予罗二。罗大答应回家做自己老婆工作,但始终没有结果。
罗二老婆对腊酒坛一直穷追不舍,罗大老婆则认为自己丈夫是老大,腊酒坛是祖传物,理应归老大所有,所以拒不交出腊酒坛。双方互不相让,遂发生多次争吵,各自的子女也因此不睦,两家形同陌路人。
矛盾升级两家上演“全武行”
2012年9月中旬早晨,罗二老婆将水泼倒在罗大家草堆,罗大老婆、罗大之子与罗二老婆在草堆旁发生了揪打,经他人劝解后平息。稍后回家的罗二得知详情,即携老婆去罗大家中论理,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罗二老婆被罗大夫妻及其子殴打致伤。经邻居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平息了事态。罗二老婆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23天,经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侧肋骨骨折、胸部软组织伤,共用去医疗费8805.7元。罗二老婆的伤情经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为轻微伤。
两败俱伤无赢家
当地派出所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调解处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鉴于罗二老婆被殴打致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殴打他人的主要违法嫌疑人罗大之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随后,罗二老婆又将罗大夫妻及其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592.05元。
法院审理认为:罗家兄弟双方因生活琐事未能理智对待,导致冲突,最终造成罗二老婆受伤的损害后果,双方均存在有过错。罗大夫妻及其子对罗二老婆因身体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连带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罗二老婆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及损害后果的扩大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遂判决:罗大夫妻及其子按70%责任比例连带赔偿罗二老婆各项合理损失15002.09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