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合肥市物价局也表示,物业公司的资质与收费等级不挂钩。业主可将《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与实际对照,如果觉得物业实际提供的服务不达标,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尚未备案可暂不按新标缴费


物业费涨价公示


  2012年即将结束,2013年度物业费又要开始缴纳了。“下个月就要开始缴新一年的物业费了,按照新标准缴费,我们业主不同意,按照老标准缴费,物业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呢?”在采访时,也有业主这样问道。


  12月17日上午,小编从合肥市经开区经贸局了解到,近日,关于百乐门小区物业费上涨一事,该局也接到不少业主投诉。目前百乐门小区新的物业收费标准尚在公示,还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登记备案。


  新的收费标准尚未备案是否就可以暂时不按新标准缴费呢?答案是“可以”。据合肥市物价局房价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业主也可以暂时不缴纳新一年的物业费,等通过物价局部门备案后再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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