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为了追求时尚,合肥庐江县两女子花费一百多块钱在镇上的小美容店里做了个染发。不料,染好的头发却开始脱落,头皮还出现红肿等迹象,最终不得不花费近三千元去医院治疗。为了追回损失,两人将替她们染发的美容店告上了法庭。


  花百元染发遭遇皮肤过敏


  看到大街上时尚的女性将秀发染得五彩缤纷,合肥庐江金牛镇的张女士也不禁心动。2012年11月初,张女士与好朋友李女士相约来到金牛镇街道一家美发店染发,花一百多块钱染了个发。谁料这次染发却成为了一场噩梦的开始。


  次日,张女士发现面部红肿、头部开始发痒伴头皮肿痛,用手一挠,头发竟开始脱落。张女士向同去染过发的李女士诉说,孰料李女士也出现相似的症状。两人来到美发店理论,染发店推说是正常反应,过两天会逐渐减轻。


  但数日后,张女士感到头晕头痛,头皮仍然胀痛,出现了溃疡,头发越掉越多,两人慌忙来到医院检查。


  经医生诊断,医生告诉说,染发前应做皮试,防止染发剂导致皮肤过敏;因为染发前未做皮试,两人染发后出现了严重的皮肤过敏,需要进行治疗。两人共用去治疗费近3000元。


  两爱美女子诉美发店侵权


  治疗结束后,张女士、李女士持医疗费票据找到美发店,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中,张女士、李女士将美发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染发费用并赔偿两人的医疗费等。


  庐江法院一审认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等。


  本案中,美发店染发前未按照规定对消费者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属于对染发剂使用不当,美发店存在明显过错。张女士、李女士因染发遭受的损害有医院病历等证明,美发店应当赔偿张女士、李女士用于治疗过敏的各项费用。


  后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染发店赔偿张女士、李女士每人医疗费等损失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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