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网摘  12月12日,合肥市物价局公布了全市首批施行“一费制”的207个住宅小区的收费情况,且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合肥所有住宅小区将不能再收公摊费,“一费制”势在必行。而与此同时,各界也对“一费制”存在一些担忧,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担忧一  物业费有所提高


  “我们小区物业费又涨价了。”有读者日前向本报反映。记者了解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实施“一费制”后,价格有所提高。


  据了解,实施“一费制”要将以前单独列收的公共能耗费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一并收取,物业费普遍都要上调。这一点从“一费制”实施之初,相关部门就一直在强调宣传,但仍有不少市民对此不甚了解。这也导致“一费制”定价问题较为棘手。


  回应   所需费用基本持平


  合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该局先期对物业服务各项成本的调查测算,高层(有电梯)、多层(无电梯)物业公共能耗费分别约为0.2元/平方米/月和0.1元/平方米/月。各物管业企业实施“一费制”,上调综合服务费时,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这一上限。同时,须到当地物价部门接受核查、备案之后才能实施。从已经实施“一费制”的小区来看,“一费制”实施前后,业主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基本持平。


  担忧二  费用固定影响节能


  也有市民提出,物业公司“包干”公摊水电费,会不会导致业主对公共部位的用水用电不节约?市民李先生就说,以前公摊费都是按照实际用水用电量,再分摊到各家头上。为了节省费用,大多数业主都会随手关闭楼道灯,电梯使用等也较为注意。实施“一费制”后,反正费用是固定的,大家是否节约就不再跟自己“息息相关”了。


  回应  逼物业想办法降耗


  合肥市蜀山区南七街道物业办人士说,“一费制”没有实施之前,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公摊费用,不用承担节能的事情。而“一费制”实施之后,公共部位的公摊费将从物业费中扣除。如果物业企业想多赚钱,就必须考虑节能。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也表示,这也可以倒逼物业公司节能降耗。比如物业公司可以加强管理,或者在技术方面进行改善,以此最大程度降低公摊的水电费用。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

  • 安徽
  • 合肥
  • 国内
  • 国际
  • 体育
  • 军事
  • 科技
  • 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