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无偿补课值得提倡
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而进行的无偿补课是否违法?二中的行为是否可取?11日下午,小编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合肥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
合肥市教育局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小编介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第21条对学校补课是否违规做出了明确界定:“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第21条中也明确说到‘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市教育局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二中的无偿补课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也值得提倡。”
“学生补课的时间不宜过长,这样会影响的孩子正常的休息,无形中也会增加孩子的学习负担。不过,法律上对于孩子们的补课时间多长为宜,并没有详细的规定。”
市教育局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最后还表示:“义务补课的基本原则是自觉自愿,如果学生不愿意,学校也不能强求。”
【重要声明】:新安热线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信息方便网民阅读目的,并不代表新安热线同意文章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对本文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