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看见摊主,记者便大声询问:“这些狗是谁的?”附近一个身穿灰色夹克、约莫30岁左右的男人搭腔了:“是我的。”通过交谈,记者了解到,这个男人是定远农村来的,这些狗都是他自家养的,“冬天到了,偷狗的人多,我不如拿出来自己卖掉还能挣点钱。”


  正在谈话时,一个穿天蓝色上衣的女人也来到了三轮车前。“这是你们自己养的狗?”记者问。“对啊,养了一年了。”蓝衣服的女人回答。两人都不愿意说自己的姓名,只说在农村杀狗很平常,“城里人不也吃狗肉么,我们就搞来卖啊。”对于价格,两人也不愿意多说,只说一只大约能卖到两百多块钱。


  >>>部门回应


  四部门都称“管不了”


  正在记者采访时,一辆110巡逻车过来了,下来两个民警说:“有人报警说有狗贩子。”民警让杀狗人立即清理现场,“后面电线杆子上的血洗干净,东西收收,不要在这卖了。”经过一番交涉,杀狗人这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骑车走人。值勤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也只能在接到群众报警的时候将杀狗人赶走,不能进行处罚。


  随后记者致电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牲畜屠宰,目前只对生猪屠宰有较为详细的规定,畜牧水产局也只负责对猪肉检验检疫。“狗的屠宰还没有相关法规,可能是归动物检疫所管理。”


  接着记者又致电合肥市动物检疫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动检所只是对所有进入合肥市场的牛羊肉进行检验检疫,至于其他动物的宰杀、流通,“可能是归工商部门管理。”


  昨天下午,记者再致电合肥市工商局,在听到记者的询问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监控所有进入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如果进入菜市场卖,不管是什么肉,都要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否则不能进市场。但是你所说的路边杀狗或者饭店杀狗,都不在我们管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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