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客车收费显著降低,8座和9座客车降低1/3至1/2

针对撤站后车型收费如何变化的问题,李爱民表示,部分客车收费标准显著降低。

交通运输部2019年5月发布修订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且车长小于6米。同年7月,交通运输部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李爱民介绍,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费负担下降显著。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上海市2类客车按1类客车收费,广东省4类客车按3类客车收费,这些地区相应客车的收费水平也显著降低。

针对少数收费站出现拥堵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表示,在撤站、并网的工作推进中,交通运输部已经要求每个收费站在入口、出口方向至少各保留一条人工/混合车道,满足人工交费车辆通行需要。

货车改为按车型收费,空载车费额可能会增加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数(车型)收费,不少货车车主感觉高速公路收费比以前高。

“按车型收费后,对于同一轴型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对于满载的车辆,费额将明显下降;对于空载车辆和轻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李爱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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