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黄素梅称,有关2013届以前参与“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没有缴纳大三学费的说法并不准确。此前,学费是根据学院提供的材料,直接作了退免等灵活处理,从不存在不用缴学费的情况,而学校也没有再为这些学生发放助学金,“但这样的方式其实并不规范。”


  为完善教育收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9月6日,云南民族大学印发《“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费用缴纳和补助办法(试行)》(即146号文件),提出根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按规定标准缴纳全部四年学费。


  陆生说,虽然大三那年学生未在国内上课,但也存在学籍管理、老师帮学生联系国外学校等花销,学生在出国前或回国后还有一段时间是在校内正常上课,所以应该缴纳这一年的学费。而考虑到学生在国外学习、生活不易,学校会按月向学生发放助学金补助,标准以当年应缴学费总额除以10个月计算,并按实际出国月份计发。2月和8月为假期,不计算在内。


  “3400元学费除以10个月,每月补助就是340元。”黄素梅说,但助学金支出与出国学生缴纳学费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费用。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从全部学费中提取10%设立专门的助学金,并不是直接用学费来发补助。而学费属于财政非税收入,学校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学校每月的支出,是根据年初的预算批准,按月上报用款计划后,再由财政部门拨下来,并不是学校想怎么花就能怎么花。“说要用学费来替学校新校区建设还债,更是不可能。”


  疑云又起


  学校坚持收费合规,不能与“自费项目”混淆,已从学生银行卡自行划款


  校方的解释工作起到一定作用,学生们的情绪开始缓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有的原本观望的同学却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银行扣走了。针对学校“强制收费”的质疑再起。


  黄素梅解释说,学生入校时,学校就为每名学生办理过一张银行卡,主要用于学费缴纳、补助金发放等。从这个学期起,学校委托银行在每月5日、20日进行两次欠费代扣款。按照学校146号文件规定,2013届出国学生应该补缴大三那年的学费。如果没有缴费记录,即视为欠费。当银行卡上出现足额资金时,就会被银行代扣。


  许多学生因此不敢在校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存入太多钱。泰语专业学生小溪(化名)说,“我们现在就等着补助发下来,再把补助当作学费还给学校。”


  那么,大学四年还是缴了五次学费,这是否合理?“学校如果说收学籍管理费,我觉得是合理的。但要全额收取学费,还是想不通。”一名老挝语专业学生如此抱怨。对此,黄素梅说,学校收取的学费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文件中,有关文学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的,没有超标超范围收费,更不存在强制、重复收费。


  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党委书记刘红则表示,学生出国那一年缴纳给对象国高校的学费属于“自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对象国高校确定,与学院无关。所缴费用不应与大学四年的学费混淆。云南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云南民族大学“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经过了省教育厅审批。其国内部分的学费必须按规定收取,但缴纳给对象国高校的费用,省教育厅无从干涉,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指导标准。


  “校方出台146号文件,只是针对‘3+1’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费用缴纳所作的规范,并非另立项目收费,所以也不需要向省教育厅备案。”黄素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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