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450家以上污染企业
2012年到2013年底,北京市累计淘汰退出450家以上污染企业。
削减采暖用散煤
制定北京市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贴办法,削减农业炊事和采暖用散煤,放开罐装液化气供应,严控劣质高硫散煤销售,推广应用优质低硫型煤,建立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居民炊事气化。
增加餐饮排污收费
研究增加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会等排污收费项目,对现有收费项目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污染减排。
研究PM2.5治理技术
组织开展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及治理技术研究。研究编制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完成《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上报审议。
修订《北京市空气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系统统一管理,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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