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混业监管,还是分业监管,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我国城市管理一般是大监管模式,金融领域“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则采取分业监管,利弊不同。“总的原则是,管宏观的不要管微观,管决策的不要管执行,管执行的不要管监督。”
避免“翻烧饼”
许多人认为大部门制改革无论缓急,首先要避免的就是重复走弯路。
周汉华说,小修小补,很难打破现存的部门利益格局;大动筋骨,若不解决职能转变的问题,有可能“翻烧饼”。
“在以往的机构改革中曾发现,改来改去,政府的某一项职能找不见了。管理水平较低,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周汉华说,把握好法治保障和多元治理机制之间的平衡,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把机构职能编制和法律挂上钩,有助于改革稳步健康前行。
竹立家认为,转变政府职能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压缩合并政府机构。“关键是理清权力清单,权责一致,该管哪段就要管好,不要相互推诿扯皮。谁不负责任,就打谁的板子。”
迟福林则认为,在行业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更突出的背景下,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加强改革的综合统筹协调,极为重要。他特别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应抓紧推进,未来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成为法定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不必单靠政府增加更多机构。
“下一步的改革顶层设计中,政府转型应该是个重点,”迟福林说,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是把握一个基本要求,在局部性进行突破,为下一步能够形成调整优化权力结构的总体方案,奠定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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