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县医院院长闭某艺在担任院长跟卫生学校校长期间,多次受贿被查出。近日,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闭某艺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闭某艺(男,47岁)原系融水县人民医院院长,后任该县民族卫生学校校长(兼该校附属医院院长),捕前任该县卫生局副局长。据查明,2004年,被告人闭某艺利用担任融水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之便,趁融水县人民医院向南宁某公司购买一台数字X光机之机,在出差南宁的时候,分四次收受该公司销售代表郑某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万元。
2009年底,被告人闭某艺担任融水县民族卫生学校校长期间,为解决该校附属医院药品红字、账目不平问题,闭某艺与副院长秦某燕(另案处理)等人开会讨论用虚开药品发票的方式来平账,决定以20%的比例给医药公司作为开票费,后又决定将开票费提高至30%,具体操作由秦某燕负责。
2010年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秦某燕与该县某医药公司联系,该公司先后三次为融水县民族卫校附属医院虚开药品发票,以16%的比例收取辛苦费,并将每次结余的84%返还给秦某燕。秦某燕从中按4%或14%的比例截留返还药品款58890.75元,并将其中的11000元分两次给闭某艺,并告知该款系药商给的好处费,闭某艺将该款占为己有。
此外,201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闭某艺利用担任卫校校长职务之便利,分三次收受当时承担该校基础设施工程的蔡某给的感谢费5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闭某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60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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