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以人查房”从未被允许不是“新规”

  新安热线摘   近日,福建漳州、江苏盐城等地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引发民意沸腾。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重申,北京向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从未提供过“以人查房”的方式。


  事实上,仅凭姓名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在全国一直都是不被允许的,地方出台的所谓“新规”,其实也算不得“新”。然而本质在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法律的规定,缘何招致民众“一边倒”地声讨?在反腐民意汹涌之际,政策出台该讲究怎样的技巧,才能避免引起民众的误会甚至反感?严控查房的同时,更应做些什么?


  民意


  超95%公众不支持“严控查房”


  截至本报发稿前,搜狐网一份关于是否支持“严控查房”的调查数据显示,参与投票的19243人中,18349人选择“不支持”,超过95%,仅894人选择支持。


  腾讯网一项39879人参与的调查结果显示,持“严控查房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财产隐私,应予支持”立场者,仅457人,占1.15%。


  人民网一项类似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网友表示对严控“以人查房”的担忧,认为此举涉嫌袒护不法财产,不利“房产反腐”。


  “为了促进反腐,牺牲一点隐私,我们有这个觉悟”


  “房氏家族”前段时间纷纷曝光,令民众直呼“大快人心”。而严控查房的规范雷厉风行出台,在不少人看来犹如冷水泼下。愈发注重隐私保护的人们,对规范中“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担忧”的理由却不买账。


  王长明(工作11年,就职律师事务所):


  我名下有3套房子,两套在北京,老家还有一套,那是我给父母买来养老的,买房子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我的血汗钱。我身边好几个朋友,名下的房子比我多。他们都表示,不怕任何人来查,更不希望有人打着“引起公众恐慌”的名义来做一些规定。“公众”的名头不好随便借用,出台规定的地方政府能说明他们代表了公众吗?能拿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民意调查结果来吗?


  当然,有没有、有几套房子,这确实是公民的隐私。但我相信不会有那么多人闲来无事去查平头草民,即便有,也不会对生活造成过多影响。就算有人作案,他们先查我住哪儿再上门作案的可能性不会超过千万分之一。我更想表达的是,如果“以人查房”的方式能够促进反腐败的推进,有利于监督公权力,那么我们愿意牺牲一点隐私。为了社会的进步,个人牺牲一点不算啥,我想我们多数人有这个觉悟。


  李永忠(制度反腐专家):


  公民的信息安全,包括个人房产信息安全,必须依法保护。但是,要把公民和公职人员区别开来,公职人员的房产信息必须公开,因为房产信息是财产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面没有什么是不能公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30多年来官员财产公开一直未有实质性推进,才导致一些清官变贪官、贪官变裸官、裸官变逃官!一些党委政府公信力下降,又突出地表现在民众对官员财产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网络反腐应运而生,一些官员的大量房产信息被网民晒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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