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强的律师辩称,吴志强只是“希望(办案人员)客观公正、认真核实”,并称其与罗作洪事先没有约定拿好处,也并不希望帮罗作新逃避制裁。律师还称,“按照纪委最后认定的结果,罗作新是收了4000元人民币,没有认定3万美金或3万港币,也就是说吴志强没有影响到该案”。


  公诉人反驳称,根据法律规定,收受5000元以上就能够作为涉嫌受贿罪来立案,罗作新涉嫌受贿数万元,但最后并没有被刑事立案,从这一结果来看,确实是被从轻处理。“我们认为吴志强在其中是起了作用。”


  涉罪4


  帮罗作洪妻子调动工作


  罗作洪的妻子张霞也是当地一名官员,检方出具的张霞调动过程显示,2007年10月,她从佛山市国家安全局调到共青团佛山市委,2009年又调动到佛山市司法局。吴志强被指在张霞的调动中给予了帮助。


  吴志强则称,“张霞从团委调到司法局时,我并不知道他是罗作洪的妻子,他只是说是自己的亲戚,张霞的职位调动中是平调,他并没有得到利益。


  但公诉人回应称,张霞是“不用费大力气就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吴志强为请托人不管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都构成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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