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神木当地的一位知情人士却说:“因为涉及大量的民间借贷,恐怕龚爱爱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借进借出,资金一直在变动,一时间很难搞清楚资产有多少。”
北京警方披露,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房产,总面积达9666.6平方米,保守估计总价值超过3亿元。此外,她在西安、神木等地也被曝拥有多处房产。
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龚爱爱曾经在神木控制着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而且从神木当地民间融资的规模累计可能已经超过40亿元,除了持有大量房产外,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各种投资。
据神木县工商资料显示,龚爱爱曾以“龚仙霞”的身份向神木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66.6万元,投资比例33.32%;神木爱丽莎购物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也是龚爱爱,投资3525万,投资比例50%。
利用“龚仙霞”的身份,龚爱爱曾于2010年1月21日,在西安注册成立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投资),出资了333万元,占66.6%的股权。而此前神木警方称,龚爱爱“龚仙霞”的身份证确实存在,已被注销。
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龚爱爱此前利用“龚仙霞”身份注册江东投资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公司法》。
昨日,西安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龚爱爱提供虚假注册信息的情况已经掌握,西安市工商局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江东投资自成立之日起除了投资一家名为辰宫地产的房产开发公司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
据其年检报告书显示,江东投资2010年营业收入为0元,全年亏损5362.42元,年末资产总额为6500余万元,其中长期投资6000万元。税务资料也显示,自成立之日起,三年时间里,江东投资只缴纳了注册资本印花税,共计2580元,没有其他的纳税记录。
江东投资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能源化工项目及房地产投资。2010年6月8日,江东投资出资6000万元,参股辰宫地产,持有后者30%的股份。辰宫地产余下70%的股份由陕西领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汇集团)持有。
被指危机时转移资产
然而,龚爱爱在江东投资的日子只持续了两年,便选择匆匆退出。
记者调查发现,2012年8月1日,龚爱爱已将所持的江东投资66.6%的股权转让给李同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原股东之一的张利芳。
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最新登记信息显示,2012年8月变更之后,江东投资的股权结构从原来的龚仙霞66.6%,王鲜16.7%,张利芳16.7%变成了李同恩66.6%,王鲜16.7%,张利芳16.7%。
神木县工商联网站信息显示,龚爱爱与张利芳均为神木县工商联第八届执委会执委。神木县政府网站显示,王鲜为神木县工商联第九届执委会执委。据了解,王鲜、张利芳均为神木县人,“两个人都从事着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生意。”此外,记者调查发现,在龚爱爱2011年投资的神木爱丽莎购物有限公司股东名单中,王鲜的名字也出现其中,占有2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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