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又到一年辞旧迎新时,总结全年办案成果,相肖杰案是山西省介休市检察院反渎干警们最引以为豪的……
2011年12月底,已进入农历腊月,浓浓的年味弥漫在大街小巷。这天,一个神秘电话打到介休市检察院,称绵山派出所所长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收受犯罪嫌疑人贿赂后将其释放。举报内容寥寥数语,却字字惊雷。绵山派出所所长相肖杰是介休市公安系统正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年仅36岁的他有14年基层工作经历,曾在数起大要案侦破过程中立下战功,并在2010年“追逃”专项行动中被公安部荣记二等功。
线索立即送到检察长陈延廷的案头。当晚,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全体反渎人员参加的“诸葛亮会”开到深夜1点,初查方案成形。
鉴于被举报对象的特殊身份,为防止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先通过监所检察部门秘密调取了介休市看守所2010年入所和出所人员名单,果然查到马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0年3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释放,而介休市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从未受理过该案。
介休市检察院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各路精兵强将齐聚办案点。经过3个多小时的讨论,专案组锁定了正面接触的第一个目标——曾替马某等人向公安机关说情的杨某。办案人员从杨某口中得知,马某等人将承运的精煤换为煤矸石,给与其签订运输精煤合同的穆家堡物流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因涉案车辆被绵山派出所扣押,已经涉嫌诈骗的承运车辆车主贾某就向杨某借钱,说是“要跑跑绵山派出所的关系”。
原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贾氏父子3人被检察机关依法传唤,3人都证实曾找人向绵山派出所所长相肖杰说情,交付数额不等的赔偿金和保证金后,之前被刑事拘留的马某等人和后来归案的贾某等人全部被放回,而派出所对所交款项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据此,介休市检察院决定对相肖杰涉嫌徇私枉法案立案侦查。12月26日,相肖杰被介休市检察院依法传唤。
面对反侦查能力极强的相肖杰,专案组仍将工作重点放在外围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上。办案人员联系了诈骗案的被害方、穆家堡物流公司,查知相肖杰在办案过程中,曾以办案经费不足为由向该公司负责人左某要了7万元钱。而在办案人员紧急调取的侦查卷宗里,有收取罚款和保证金共8万元的记载。令人震惊的是,办理取保候审的格式文书仍完好地“躺”在卷宗里,证明保证金既没有上交保证金专户,也没有给被取保人出具相关手续。据绵山派出所民警王鹏远、王玮及协警梁建华交代,办理这起诈骗案,绵山派出所向犯罪嫌疑人收了41万元。
办案人员从王玮家和办公室分别查获40万元和1万元现金。王玮说“钱一直分文未动”,真的吗?
从王玮家查获的40万元现金,每10万元为一捆,其中两捆由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心库封签,扎捆员为同一个人,另外两捆由光大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心库封签,扎捆员也是同一个人。显然,这40万元现金不是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于不同时间陆续交到绵山派出所的那些钱。
专案组连夜研究部署,决定兵分三路——一路赴太原根据查获现金的扎捆特征追踪钱款流转情况;第二路跟进调取银行取款记录和视频资料;第三路赴王玮家做王玮父母的工作。
第一路人员查明:40万元现金系案发前一日由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光大银行山西省分行发往同一地点——中国农业银行介休分行裕华路分理处;第二路人员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从分理处取走40万元现金的人不是王玮;第三路人员争取到王玮父母的配合,证实王玮系于案发前一天下午将钱带回家中。面对证据,王玮终于说出真相:从犯罪嫌疑人处陆续收取的41万元,早在2010年下半年就全部交给了所长相肖杰;案发前一天相肖杰听到风声,打电话安排王玮与其妻成某联系,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借了40万元,监控录像中的取款男子正是该公司职员;另外1万元则取自成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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