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阅了《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其中第31条规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需要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站应当为执行现场抢险、救护任务的车辆开辟紧急通行车道。”


  “开辟紧急通行车道并不等于免费,国家及省内目前都没有相关免费规定。因此华丹大街收费站的做法按规定要求没有错误。但是他们可以人性化一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处负责人孙研认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以变通处理一下,以救人为第一。


  “我们要求收费站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以人为本,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妥善灵活处理。对载有伤者的救护车,会优先让其通行。”孙研表示,目前高速公路对于救护车没有相关免费规定,他们也很无可奈何。目前各种应急、急救救护车辆类型非常多,因无权查验,因此有时也无法鉴别其内容真伪。


  ?生命救援快车道需制度“导航”


  记者了解到,尽管4名伤者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耽误了33分钟,但目前身体已无大碍。据伤者崔州福说,他们大家身上可以凑够15元钱,但因伤势严重,根本无力应对。


  “这事是不应该发生的,双方有‘斗气’的嫌疑。”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说,收费站完全可以变通的,或者先记下车牌号,或者记下单位证件号码,事后再补交费用。但由于执法不人性,让伤者无奈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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