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积分的中介则涉嫌‘非法经营’。”刘有名表示,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对于现在专门收购积分,然后将积分转让,以此赢利的个人或组织,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如何治理积分买卖?刘有名建议:“买卖积分对卖方来说纯属贪小便宜。买方的需求是无法遏制的,只有切断卖方的途径才有可能杜绝。首先必须严厉打击以买卖积分赢利的中介,这种行为危害最大。其次,从根源上,如果能将违章扣分与类似个人信用之类的挂钩,对卖方能产生稍许制约力,使他们不致为了几十上百元的蝇头小利轻易产生出卖积分的念头,将更为有效。”
购买车险
费率或与违章挂钩?
“要知道一个人一年也就12分,而且关系到买保险多掏钱的问题。12分扣完了,等到购车买保险的时候,保险费用就高了。”在求购买分的帖子里,有车友这样提醒,认为除非“僵尸驾照”持有人一辈子不买车,否则还是少扣分为上。记者调查发现,车友的说法不无道理,交警部门及保险业内也认为此举有利于遏制驾照分数买卖,但却难以落实到具体操作。
此前有专家建议施以经济手段,如将车险费率与车辆违章挂钩,提高驾照分数买卖的成本。深圳保险行业于2011年10月15日起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根据方案,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
但记者调查发现,浮动方案操作有一定难度。“基本上都是下浮。因为车辆折旧,下一年度的车险费率往往就比上一年的低。”1月7日,中国平安保险的车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像闯红灯后扣分的、醉驾扣分的,根本不需要我们出险,保险公司也没有办法得知司机的这些扣分记录,上浮也就无从谈起。”但她也表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出险从而使得保险公司有具体记录的,这种情况下车险费率有可能在下一年出现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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