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新便利
□直系亲属也可办理“绿卡”
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绿卡”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绿卡”。
□减少投资的税收兑换成本
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居住证;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此举可减少投资的税收和兑换成本。
□随迁子女可享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参照城镇居民享受社保待遇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买房不受须住满一年限制
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明确持“绿卡”人员不受外国人在中国买房必须住满一年的限制,其他购买条件仍按有关部门或地方规定执行。
□可兑换外汇汇出境外
“绿卡”可作为有效证件,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时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国内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并持有税务部门出具的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后,可兑换外汇汇出境外。
□购物买票乘车同等待遇
在国内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与中国公民同等待遇、价格相同。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火车,在国内旅馆住宿,可凭“绿卡”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换领驾照更加方便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初次申领或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符合驾驶证申领或换领条件的,可凭“绿卡”、公安部门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背景】
5000名外国人获中国“绿卡”
“绿卡”制度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人才竞争,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如美国每年发放100多万张“绿卡”,其中高层次人才职业移民“绿卡”达14万张。
我国“绿卡”制度自2004年由公安部、外交部开始实施,目前已为近5000名外国人办理了永久居留手续,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绿卡”制度已成为我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
5部门联合发文,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取得“绿卡”门槛降低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公安部、外交部、外专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办理签证、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的办法做出详细规定。
与现有海外高层次人才入出境政策相比,《通知》呈现出4个特点:
——降低了门槛,比照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相关办法,规定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类重点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签证和居留特惠政策,特别是降低了办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的门槛,将为来华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入出境、工作及生活方面的极大便利。
——扩大了范围,首次规定中国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外籍配偶和子女也可办理长期签证、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
——延长了期限,与目前外国人办理长期签证和居留的时限一般以两年以下为主相比,文件规定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办理2—5年的长期多次签证和居留。
——简化了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凡经中组部、人社部或国家外专局备案的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由外交或公安部门对照名单快速审发签证、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许可,简化了审批流程,搭建了一条便捷的入出境和居留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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