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讯 4月5日,长春市一位买菜的七旬老人突然晕倒,据监控录像显示,从9点31分老人倒下到9点44分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短短10多分钟里,共有178人从老人身上跨过,而这其中,只有一名白衣女子停下了帮忙看护老人。


  这不仅让人想到2011年10月13日,两岁的小悦悦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离去。


  尽管对于当下老人摔倒无人扶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178人经过老人摔倒地方却只有一人停留下来救助,内心深处着实有种被撕扯的感觉。


  为何178人路过却不愿留下来看一下老人的情况?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谴责这178名缺乏爱心、缺乏社会公德的行人,路人的无情无义,道德滑坡等等。但是,无情无义的岂止这178人?大家在哀叹社会冷漠的同时,应该反思一下,既然大家都这么有良知、这么有道德底线,又为何会出现只有一人守在老人身边等救护车的事实呢?


  实际上,当面临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每个人应该怎么做,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做符合道德规范的事。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自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人们看到摔倒老人,会不自觉的有种条件反射,看到老人摔倒都会警醒自己会不会也遇到好心没好报的事情。有时满心想要帮助一把,心里总是觉得没有安全感。在权衡利弊之后,更多的人选择了一走了之,也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的指责这些人没有良知,缺少责任感,此类事情,不能简单的归于行人的冷漠又或者什么社会文明的倒退和道德的缺失,归根结底需要法律来给他们撑腰。


  其实这样说并不是为漠视之人辩护,也不是提倡大家不要救助老人,而是希望大力增强民众的社会公德意识的同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鼓励民众敢于担当的信心,惩罚讹人之人。从而来保障施救者的权益,这样人们的善举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想做好事的人也自然赶去搀扶、救助需要帮助的老人。只有这样,才能解开大家的心结,化解民众的不安,消除心中的顾忌。否则,空谈太多的大道理,停留在口头上的道德,是帮助不了这个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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