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男子捡养弃婴后发现,婴儿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便又狠心将其再次丢弃。日前,固镇县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2010年10月份,固镇县人老陈的小姨子在广西省灵山县精神病医院附近捡到一名男婴,之后,喜欢孩子的老陈夫妇将该男婴抱回家中抚养。在抚养过程中,老陈发现孩子患有脑瘫疾病。之后,他带着孩子前往医院多次治疗均无法治愈。于是,从2011年10月份起,老陈与妻子开始预谋将男婴遗弃。2012年10月20日,老陈与妻子来到江苏省昆山市火车北站,将男婴遗弃在售票大厅内。幸运的是,男婴后被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送至当地福利院抚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养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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