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新华社纽约4月26日体育专电(记者李大玖) 纽约联邦法院助理法官弗朗西斯针对桑兰诉33名被告的9项指控提出了裁决建议。依据美国法律,本着现阶段要假设桑兰所言句句为实,且一切推断必须偏向(Favor)桑兰的原则,他建议主审法官撤销部分指控,保留部分指控。长期以来被桑兰称为“恩人”的被告之一刘国生说,他们有足够的证据在法庭上讨回清白,并且保留反诉桑兰,追索赔偿的权利。
建议驳回大部分指控
去年10月5日,桑兰向纽约联邦法院递交了第四次修改版起诉书,对34名被告提出12项指控。在34名被告中,无名无姓的有30名,那仅仅是一些评论桑兰官司的网民。剩下的4个被告是美国媒体巨头时代华纳、10多年来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他们的律师莫虎。
19日,弗朗西斯法官建议主审法官桑德撤销桑兰针对时代华纳的一切指控(3项)。对于桑兰针对其他33名被告提出的9项指控,弗朗西斯法官建议完全撤销其中的4项,保留其中的2项。剩下的3项,他建议既不完全撤销,也不完全保留。
桑兰在起诉书中提出的9项指控为桑兰基金账目不清(Accounting of the Fund)、其他财物账目不清(Accounting of Other Property)、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侵吞(Conversion)、刘国生和谢晓虹未尽信托职责(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Against the Lius)、莫虎未尽信托职责(Breach of Fiduciary DutyAgainst Mr. Mo)、诽谤(Defamation)、侵犯私权(Invasion of Privacy)、网络骚扰(Cyberharrassment)。
弗朗西斯法官建议撤销的4项指控为其他财物账目不清、刘国生和谢晓虹未尽信托职责、莫虎未尽信托职责和网络骚扰。这意味着他已经将30名评论桑兰案的网民排除在被告之外,本案的被告仅剩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在剩下的5项指控中,法官同意保留桑兰基金账目不清和侵犯私权这两项。对于不当得利、侵吞和诽谤这3项,法官则建议撤销其中一些小项的指控,保留另外一些小项的指控。
刘国生说,对于桑兰的指控,“我们全都不认,但是同意进入庭审。因为,事到如今,已经别无选择,只有通过法院审理,才能澄清事实,洗白自己。当然,我们无端蒙受不白之冤,精神、时间和金钱上受到重大损失,我们必须保留反诉索赔的权利。”
被告:有足够证据讨回清白
他说,在剩下的指控中,桑兰基金是核心的一项。账目不清、不当得利和侵吞这3项指控都跟基金有关。他说,基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桑兰的身上,每一笔收支都有账目。这些账目不仅可供桑兰查阅,也可向社会公开。
他说,桑兰基金是1998年桑兰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摔伤瘫痪后在纽约州注册成立的,目的是帮助桑兰渡过难关。基金章程经过正式批准备案,因此完全合法。
他说:“基金的支出主要是从1998年8月起到2008年12月为止的10多年间,每月向桑兰支付500美元(后来因美元贬值而增加到600美元,10年总共支付约6万美元)的生活补助、桑兰在美国期间保险公司不负责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包括我们照顾桑兰一家三口在纽约10个月的各项费用和桑兰回国后我们为她支付的费用)、1999年1月份在纽约法拉盛为桑兰举办筹款活动的支出、桑兰回国时的3张机票和大批私人物件的装运费用等。2008年桑兰到美国做‘感恩之旅’(她自己的说法),我们认为基金已经完成任务,把剩余的14.3万美元汇交桑兰在北京的银行账户。”
刘国生说,“基金的账目是清楚的,我们不仅(将账目)保留下来了,而且欢迎各界查询,过去也曾多次公示有关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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