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女管理与商户打架遭开除 起诉公司索赔5万元

  陈丽(化名)展示她工作时的相关证件


  新安热线摘   沙区一菜市场女管理员与女经营户发生矛盾,双方大打出手。事后,公司以女管理员在非管理工作中与经营户打架为由,将她开除。不服气的女管理员将公司告到法院,索赔5万余元。昨日,该案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


  菜市场里两个女人打架


  昨日,记者在沙区法院外见到了49岁的陈丽,她是铜梁人,原来是小龙坎菜市场的一名管理员。


  陈丽介绍,2006年,她就在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开关卷帘门、守夜以及清洁维护,月薪1200元,公司给她安排了一间小屋,让她直接住在市场里面。


  “经营户王琴与市场老板王建存在矛盾,王琴就将气撒在我身上”,陈丽说,2010年以后,王琴常常称陈丽和王建存在不正当关系。2012年12月4日,陈丽在上厕所时又听到王琴在跟其他经营户说这事,她冲上去反驳,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相互扭打起来。


  随后,市场经理将两人叫到办公室调解,没想到两人又是因言语不和打了起来。有人报了案,小龙坎派出所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之后,王琴的绞肉摊也关了。


  领工资时得知已被辞退


  打架后,陈丽去医院检查。同年12月5日,市场经理打电话让她将市场的钥匙交回去。想到自己在医院不能及时回去,她让丈夫帮忙将钥匙送回公司。随后几天,陈丽多次去公司办公室,公司说她被“停职”了,让她好好休息。直到今年1月1日,她到公司财务去领工资时才被告知被辞退了。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被辞退了,公司凭什么单方面辞退我!”在法庭上,陈丽表示。


  “我们公司规定,在非管理工作中,公司人员与市场经营户或消费者打架,经开会讨论可以将其开除”,公司一副总称,两名证人也证明公司确实有这项制度。为此,公司还向法院提供了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以及对陈丽开除决定的会议记录。作为证人出庭的市场经理唐先生表示,12月5日,他电话通知陈丽将钥匙交回公司,已经说明了开除的决定。


  开除是否合法成争议焦点


  “经理从未安排我学习,而且我不知道我被开除了,我觉得不合理。”陈丽表示,开除后公司也没向她出具任何通知或文件,她认为公司是在故意跟她“拖时间”。


  “我工作6年半了,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也没给我缴纳,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我的经济损失”,陈丽说,她向公司索赔各项赔偿与补发工资等共计5万余元。


  “她两次打架,给整个菜市场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对公司的形象有损害。”在法庭上,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制度会让经理定期学习,然后由经理再组织职工学习。依照公司的规定,将她开除并没有任何问题。对于赔偿,公司愿意与陈丽协商处理。昨日,此案未当庭作出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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