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名男子在网上聊天时,遇到一名在网上招嫖的女网友,双方约定,在宾馆内进行性交易。然而,在完成交易后,该名男子却认为卖淫女的服务没有到位,不值那么多钱,在协商退钱无果之后,该名男子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名卖淫女还是一名准新娘,即将在5月3日步入婚姻殿堂。
 

  荒唐报警


 


 


  男子嫖娼竟电话举报卖淫


 


  “你好,是110吗?在南昌广场南路XX小区17号楼21层有人卖淫。”2013年4月25日中午12时30分许,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内的一家宾馆里有人卖淫。


  接到报警后,丁公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了报案人所说的位置。到达宾馆后,民警发现房间内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经询问,该名男子熊某今年25岁,女子李某22岁,两人正在房间里不停地争吵。然而,令民警吃惊的是,报案人正是眼前的这名男子,他和这名女子刚刚完成一笔性交易。


  事件还原


  女子网络招嫖与嫖客开房


  该名男子在嫖娼完毕后,竟然举报卖淫女卖淫,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民警调查后得知,熊某和李某是在网络上认识的,4月23日,熊某在QQ聊天时,发现了在网上招嫖的李某,在欲望的推动下,熊某便和李某达成了性交易的协议。双方约定,4月25日在南昌广场南路某小区内的一宾馆见面,嫖资为400元。


  4月25日,李某如约而至,熊某、李某双方在见面之后,熊某付了400元嫖资给李某,后开始性交易。


  产生争执


  男子认为不值要求退嫖资


  在完成性交易之后,熊某认为李某的服务不到位,让她退部分嫖资。原来,进行性交易之前,熊某和李某就在网上商量了性交易的细节,然而,在发生性关系之后,熊某觉得李某并没有像网上约定的那样做完全套的服务,认为400元嫖资十分不值得,于是让李某退钱。


  可是,李某却坚持,只向熊某退100元钱。这样的退钱额度遭到了熊某的反对,两人随后因为嫖资问题开始了争执,双方都执意要按自己的想法来结算嫖资,在协商无果之后,熊某竟然拨通了110报警电话举报李某卖淫。


  哭笑不得


  卖淫女系准新娘下周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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