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男子易某以女性身份与他人聊天交往,待对方“上钩”时,他再安排女子与对方会面,还偷偷拍下视频,作为敲诈勒索的工具。
近日,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易某。
易某今年37岁,是醴陵人。今年1月,他以女性身份和李先生通过互联网聊天交往,两人“感情”迅速升温,相约见面。易某自己当然不能现身,他找到了女子陈某。陈某还未满18岁。
1月18日21时许,陈某打电话给李先生,两人相约在芦淞区见面。随后,他们到了天元区一家宾馆开了房间,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易某用电话和短信联系李先生,这次他恢复了男性身份,指责李先生强暴了自己的妻子,要李先生想办法了难。李先生没有理睬他,干脆报了警。
一次没有成功,易某又如法炮制,这次,他还改进、完善了方法。易某又用女性身份跟刘先生聊了一段时间,然后再次找到陈某,让陈某去跟刘先生见面。
在见面之前,易、陈到宾馆房间将摄像头安装在房间镜子边缘。刘先生来到房间后,与陈发生了关系,全然不知道过程已经被拍了下来。
3月9日,易某联系刘先生,要刘拿10万元钱,如果不肯,就把那段视频放上网。刘先生没有支付这笔钱,也报了警。
3月27日,易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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