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63岁的辽宁农民申咏瑛与57岁的辽宁无业人员徐贵钟,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申咏瑛、徐贵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申咏瑛4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5000元;判处徐贵钟3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4000元的判决。
2010年3月至5月期间,徐贵钟对刘某称申咏瑛是某中央级报社记者,可以帮助解决上访问题,将刘带至北京与申咏瑛见面;申咏瑛对刘某谎称通过报社社长能帮助其解决上访问题,后申咏瑛、徐贵钟以各种名目骗取刘14.4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申咏瑛、徐贵钟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申咏瑛、徐贵钟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根据申咏瑛、徐贵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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