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4日,高邮市教育局紧急叫停高邮市第二中学出台的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准备怀孕的女教师提出申请后,需要由校长签字后才能怀孕,做到计划怀孕。


  24日上午,群众反映,高邮二中规定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规定中说:“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


  当日下午,高邮市教育局对此规定作出处理:《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违背。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将对上述规定出台过程进行调查;同时,将此事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要求所有单位引以为戒,确保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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