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一年前的4月24日晚,案犯意在抢劫“车震”男女,选择海边观景道上的奔驰车下手,结果出了人命案。二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忏悔,愿意捐献身体器官赎罪。
近日,人民网记者从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震惊平潭的红岩山庄路段特大抢劫杀人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被告人王文明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被告人王文明和李某曾在福建平潭县从事废品收购和加工泡沫生意,期间两人多次萌发抢劫恶念。去年4月24日,两人作案第二天再次潜回平潭。当晚,两人乘坐摩托车到平潭县红岩山庄附近,他们听说这里经常有人“玩车震”,就打定主意抢劫半夜“打野战”的男女,因为偷情的人往往不敢报案。晚上10点多,两人发现停在红岩山庄北侧正在修建的海边观景道上的奔驰小轿车,决定抢劫该车上的陌生男女。
被告人王文明绕到车后碰撞车尾巴,待车上男子蔡某下车查看之机,持匕首进行威胁,同案犯李某持西瓜刀冲上前,威胁蔡某交出财物并令其蹲下。蔡某被迫将身上的700元人民币交给王文明后,李某持西瓜刀和仿真枪看守蹲在地上的蔡某。此时,车上的女子林某也下车查看情况,王文明持匕首威胁,伸手将被害人林某颈部的金项链扯断抢走。林某被抢之后转身逃跑,王文明随即追上林某,并持匕首猛刺林某十余刀,致林某当场死亡。另一边,蹲在地上的蔡某也起身反抗,他的颈部后侧被李某砍了一刀,并追着乱砍,蔡某被迫逃进附近的小树林躲藏。李某将砍断的西瓜刀随即丢弃在现场。深夜,两被告人本待驾驶奔驰小轿车逃离现场,因无法启动而放弃。去年5月和7月,逃到安徽临泉县的李某和王文明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平潭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云义介绍,目前,王文明和李某羁押在平潭县看守所,该案已经进入死刑复核程序阶段。被告人王文明表示,如果被执行死刑,他愿意捐献人体器官,以赎之前所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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