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芦山县医院大门外,护士高全香的声音已经嘶哑。她的任务是分诊导医,劝阻无关车辆进入。她说记不得跟多少人说过话了。
“有闹事的吗?”《法制日报》记者问。
“这个倒没有。有的人亲属受伤,来医院情绪很不好,但这是天灾,也没得法子。”
说起灾区社会治安状况,芦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锦钢只有一句话:“目前一切平稳,我们还在努力。”
芦山地震灾害发生后,四川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统筹调度指挥前后方救灾工作。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九条措施:
——强化抢险救援现场秩序维护。积极疏散转移受灾群众,组织警力对重灾区域和无人房屋实施封闭式巡逻守护;
——强化社会面及重点区域巡逻防控。组织警力加大对灾区城乡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在群众避灾的聚集区域、灾民临时安置区域建立临时警务室和流动“110”;
——强化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加强对党政机关、水电、广播电视、金融、民爆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盗抢和破坏事件;
——强化趁灾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查处;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置。及时疏导化解在抢险救援、灾民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强化灾区消防安全检查;
——强化灾区民爆危化物品管理;
——强化灾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好通往灾区的主干道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开启抢险救援绿色通道;
——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向受灾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抢险救灾政策和法律法规。(记者徐伟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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