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昨天,萧山法院判了一起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通俗地说,就是因为飙车被判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一般有两种情形,一个是追逐竞驶,一个是醉酒驾驶。萧山法院工作人员在省内法院问了一圈,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也证实了一下,应该算作浙江省第一例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


  案例:


  一时兴起飙起了车


  两个萧山小伙子,都是90后,小王和小夏。


  小夏在萧山所前镇开了一家奶茶店。4月6日晚上10点,小王(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开着自己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到小夏的奶茶店去喝奶茶。听说朋友来访,小夏就开着自己的绿色甲壳虫赶到奶茶店。小王先挑了个头:“你这辆破车好不要开了嘞。”


  小夏:“就算是破车也比你的摩托车要好!”  小王:“那要不我们就比比看,看谁的车快。”两人约定从奶茶店出发,到所前金鸡山桥再掉头折回奶茶店。就这样,一辆摩托一部甲壳虫,飙了起来,车速不知不觉上了100公里/小时,当时路段的最高限速也只有60公里/小时。


  回来的路上,出了大事——两人正驶向一个转弯道,摩托车超到了甲壳虫前头,小夏一脚油门想追上去。就在即将追上的刹那,小夏看到对向车道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的何某被小夏的车撞飞了出去,因特重型颅脑外伤不治身亡。


  昨天,萧山区法院审的是骑摩托车的小王。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王拘役3个月,罚金6000元。而开甲壳虫的小夏因为撞死了人,已被刑拘,公安部门已经立案,目前正等待交警事故认定。


  说法:


  飙车也能构成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里新加的罪名。有两个类型——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


  什么叫追逐竞驶?萧山区法院解释:驾车者是故意飙车并有明显你追我赶,或开“斗气车”的行为。


  而怎样才算情节恶劣?一般的认定情节有:1. 无驾驶证人员;2.繁华路段竞驶;3.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4.造成一人轻伤,多人轻微伤,财产损失较大;5.驾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6.追逐竞驶车辆较多;7.造成其他车辆不能正常行驶及有关人员恐慌。


  不过,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之所以比较少见,是因为抓获和查证比较难。


  危险驾驶罪是指有这个行为就算犯罪,比如醉酒驾驶,只要酒精含量被认定为醉酒,不管有没有造成后果,都构罪,但是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也仅仅为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像本文中的小夏,因出事故撞人致死,性质就变了,若交警责任认定为主责的话,小夏估计就将以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刑期一般是三年以下。如果有逃逸等情节,就要加重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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