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饭馆老板陈某欲走积分途径入户深圳,但因曾吃摇头丸并被强制戒毒半年,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深圳市人社局”)认为存在违法记录,不符合入户条件。他状告该局获得胜诉,孰料3月23日判决生效后,入户请求被再次拒绝。上周末,深圳市人社局回应称,据其调查,申请人陈欣存在违法记录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情形不符合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缘起


  积分合规入户遭拒因其曾被强制戒毒


  去年7月,陈某经深圳市职介中心代理,提出了积分入户申请。根据去年实行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在深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100分即可申报深户,而陈某的总积分为126分。据媒体报道,陈某生于1968年,原籍辽宁抚顺,从2004年开始经营深圳市李师傅脆肚店。2008年汶川地震后,他还曾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捐款2.7万元。


  陈某的入户请求在去年10月遭拒,深圳市人社局发出通知书称,陈某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款,对申请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据了解,陈某在2007年曾因吃摇头丸被福田区八卦岭派出所强制戒毒6个月。


  一个月后,陈某就此事将该局告上法庭,认为其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应予以撤销,并提交了其户籍地辽宁抚顺市公安局南花园派出所为其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进展


  两地警方证明不一人社部门抚顺取证


  根据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深圳市人社局收到的犯罪记录来自深圳警方。该院一审认为,抚顺警方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深圳警方核查情况相矛盾,便以“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对深圳市人社局作出的关于陈某《积分入户申请事项不予批准通知书》予以撤销,要求其在认定清事实后,再作出行政决定。


  深圳市人社局于上周末通报,收到判决后,该局立即就相关情况向深圳市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陈某曾于2006年3月在深圳市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天,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因群众举报在深圳市被强制戒毒半年。近日,该局还与深圳警方一同专赴辽宁抚顺,并取得了抚顺警方出具的《关于陈欣违法犯罪情况说明》。这份说明书证实了该所为陈某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其管理辖区。


  争论


  是否违法 观点不一


  吃摇头丸被强制戒毒是否能算违法记录?记者透过多位律师了解到,吸毒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而强制戒毒并非行政处罚而属行政强制。深圳律师庞琨认为,《暂行办法》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范围有待商榷。


  他在为《南方都市报》撰写的评论中亦指出,日常生活中,轻微违法行为非常广泛,违章停车、室内抽烟等都有可能构成违法。《暂行办法》中所提到的“违法犯罪”意义并未明确,按正常立法本意,应当特指导致刑罚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陈某的律师亦称,强制戒毒是一种教育措施,而通常“无违法犯罪记录“是指没有刑事犯罪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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