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买房委托他人缴纳税费,对方拿走18万元后办出房产证,可是事过近两年又接到地税部门追缴税费电话,这18万元去了哪里?税费没有缴纳怎么又拿到了真的房地产证?连日来,买主尹先生表示困惑并不知所措。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调查,一人已经被判刑11年,但尹先生的18万元如何处理还未有结论。“听说像我一样情况的还有十几个人,不知道他们解决没有。”昨日,尹先生质疑,“报警不被受理,难道我要再掏18万元?”
已领房产证 突遭追缴税费
最近,家住深圳龙岗中心城附近的尹先生非常苦恼。2011年3月左右,他看上了龙岗区中心城公园大地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后来经朋友介绍,委托在一家中介工作的麦先生全权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当时给了他一些佣金,还有各种税费等18万余元,他说帮我全部搞定。”昨日,尹先生说,2011年7月28日他到龙岗公证处公证,全权委托麦先生代为办理房产事宜,一个月后的8月20日房产过户至其名下,他拿到了各种缴纳税费的票据和房地产证,并在去年年初装修完毕后入住。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尹先生表示,去年他突然接到龙岗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的电话。“对方说因调查龙岗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我要提供购房资料来协助调查,听说牵扯到十几名购房者,基本都是过户过程中税费出现问题。”他说,那次事件自己协助调查相关情况,但也没有怎么在意,可是今年1月龙岗地方税务局龙城税务所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让他不知所措。
他说,他被告知其公园大地小区房产的过户税票均为虚假,需要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18万余元。“这就意味着我要再拿18万余元出来,我很纳闷我的钱缴纳哪里去了。”尹先生说,连日来,龙城税务所这名工作人员屡次电话通知他去补交相关税费。
地税部门:追讨税款没有不妥
对此,龙岗地税部门表示,他们也是接到检察机关通知后查询发现尹先生涉及用假税票办理二手房交易,现在是按征管流程追缴假税票所涉及的税款,没有不妥。目前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相关涉案人员确实已被处理,正常途径是尹先生可以向拿走其钱的人讨要,也可以通过警方途径来处理。
昨日,龙岗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尹先生的案件并未被立案调查,因为涉案金额没有达到30万元的职务犯罪立案标准,建议其到警方处报案处理。
而龙岗公安分局相关民警表示,他们了解到尹先生的案件跟之前检察机关办理的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是同一人所为,目前该人已经一审被判11年,因为是龙岗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因此尹先生可以向龙岗检察院和龙岗法院进行咨询,看如何处理。
龙岗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此前涉案被判11年的邓先生目前已经上诉,相关情况还在处理中,尹先生的事情他们也不了解。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难道没有一个解决的途径?
质疑
“税收不入系统,居然可以发出房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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