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1号线地铁安保服务的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一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给保安发放的证件均带有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从未见过“地铁保安临时证”。不过,该负责人称,北京地铁线路由多个保安公司分别负责安保业务,他不清楚其他公司是否发放过类似证件。
针对赵姓男子提到的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记者昨日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他们公司并未承接北京地铁任何项目的安保业务,公司员工也没有可免费乘坐地铁的待遇。
昨日下午,北京地铁运营二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已介入调查。
针对“是否有向某些单位和个人发放过‘北京地铁保安临时证’”、“地铁工作人员为何不核查证件就放行”等问题,北京地铁公司未予回应。
■ 律师说法
持该证坐地铁涉嫌不当得利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称,如果地铁方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证件,致使地铁公司收入减少,后者可依据劳动合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该证件系伪造的,伪造者则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销售者为共犯,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使用该证免费搭乘地铁的乘客,地铁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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