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胎儿,左梅的母亲罗女士显得手足无措。“她还没有结婚,以前有个男朋友,可她说已经分手好几个月了,这个孩子不可能是他的。”罗女士说。


  昨日下午,神经内科的医生联合妇产科的医生已对左梅进行了会诊,他们希望左梅或家人能尽快决定,是否保留胎儿。


  律师:


  外公外婆或有权决定孩子去留


  左梅目前暂无意识,胎儿在腹中一天天长大,谁有资格决定孩子的去留?


  四川泸州杰可律师事务所冯骏律师认为,在无法确定或者无法联系到胎儿父亲的前提下,首先,医护左梅的医疗单位应当牵头,会同精神卫生专家或者司法鉴定委对左梅进行联合诊断,判断左梅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有,那么就只有左梅本人能决定孩子的去留。哪怕她只有残存的意识,也需要其签字认可后,才能确定胎儿的“生死”。如果左梅的确没有任何自主意识,那么左梅的父母作为她唯一的法定代理人方,可决定胎儿的去留。


  同时,冯骏律师认为,若左梅有残存的意识,她不愿意放弃胎儿,而胎儿的存在已影响到对她的救治,或者胎儿因为左梅本人的治疗会出现畸形、残障等可能时,左梅的父母也有权替她做主,决定胎儿的去留。但若能确定胎儿的父亲或能联系到其本人,就须征求胎儿父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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