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18名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

雷强接受庭审调查
新安热线摘 从2007年起,有犯罪前科的浏阳永安镇人雷强伙同被告人陈志杰、王宁等人在永安一带陆续纠集一些无业人员,相互间称兄道弟,称霸一方,气焰嚣张。这个团伙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雷强为核心、层级较明确、结构较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昨日,浏阳市法院对被提起公诉的雷强等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该案为浏阳首例涉黑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本次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周,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组建涉黑团伙:
大哥的指令小弟必须服从
28岁的雷强是土生土长的浏阳人。十年前,雷强高中辍学后即在家乡永安镇一带“混社会”。他先后结识了永安一带在混社会的“头脸人物”,自己也混出了点“名堂”。2007年2月,雷强因买凶伤人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雷强深感人单势孤难以立足,必须充实人员壮大自己的势力,于是与被告人陈志杰、王宁及彭世雄等人商量招收小弟,并陆续发展了被告人刘涛、陈茂竹等人作为小弟。类似传销发展下线一样,刘涛及陈茂竹等人又发展了被告人陈宪、刘洋等人作为小弟。这个团伙逐渐形成了以雷强为核心、层级较明确、结构较稳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这个组织中,雷强作为创建人,处于领导地位,对组织的运行起决策、管理、协调作用,可以决断组织的一切事务;陈志杰、王宁及彭世雄与雷强处于同一层级,亦可决定组织部分事务,并亲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刘涛等人系第二层级的骨干,均系积极参加者,起承上启下作用,负责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陈宪、李斌、刘洋等人系第三层级的其他参加者,参加了组织的部分违法犯罪活动。
据调查,在该组织中,同层级之间以绰号相称,上下层级之间以哥弟相称。这个组织还有一套不成文的规定:大哥负责一起吃、住、行的费用,大哥的指令小弟必须服从,小弟无钱时大哥要资助,小弟惹出麻烦大哥要帮忙摆平,为谁的事情实施犯罪活动就由谁提供经费等。2008年至2012年,雷强一伙长期纠集在一起,在永安镇及其周边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多起。
“火拼”打出恶名:
肆无忌惮曾结伙围堵公安分局
2008年,雷强与永安当地另一恶势力首脑伍勇因借高利贷参赌一事结仇,遂多次组织王宁、陈志杰等10余人携带火药枪、砍刀与伍勇一伙火拼。雷强一伙先后实施故意伤害犯罪3次,致伍勇一方2人重伤、4人轻伤、3人轻微伤,彻底将伍勇一伙打压下去。
这一“战”下来,雷强在永安周边形成了较大的恶势力名声,当地无业青年都以加入雷强一伙为荣。同时,雷强因患白血病需钱治疗,又伙同他人在本市工业园敲诈工程老板财物,多次采取语言威胁、倾倒砂石堵工地入口等方式,敲诈得款7万元。2009年,被告人雷强被浏阳市法院判处刑罚,但因患有白血病暂予监外执行。雷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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